园区全面落实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和环境建设责任制,为入区项目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1、用地优惠:工业用地价格执行国家允许的最低价。
2、收费优惠:投资企业生产所需水、电、通讯等优先保证供应,以最低标准收费。新办工业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它投资项目中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财税优惠: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有同级财政给予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40%的奖励;5年内,有同级财政给予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同等数额的奖励。
4、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26ldquo;一事一议%26rdquo;和%26ldquo;特事特办%26rdquo;,给予更加优惠更加灵活的政策。 |